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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财务处

发布时间:2019/5/7 14:40:45作者:来源:浏览次数:48751 次

财务处是学校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,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,健全学校财务管理体系,实施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,保障学校各项事业依法合规、健康发展。财务处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、集中核算”的财务管理体制,全面负责学校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。

财务处的主要任务是:合理编制学校预算,有效控制预算执行,完整、准确编制学校决算,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;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,合理安排支出,努力节约支出;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,加强经济核算,实施绩效评价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,防范财务风险;发挥基础保障和引导调控作用,提高质量效益,推动学校内涵式特色化发展。

财务处下设计划管理科与会计核算科,工作职责是:

  1.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、政策法规,按照国家财经法规、制度,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,制订并组织实施校各项财务政策和财务制度,实施“统一领导、集中管理、分级核算”的财务管理体制。

  2. 负责学校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及修订工作;编制学校部门预算、校内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作;编制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,加强预算支出管理,及时下达各项预算指标,适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,建立经费管理预警系统,对预算执行进行跟踪控制;编制各类财务报表,做好财务分析,提出财务管理建议。

  3. 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认真进行日常业务的会计核算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活动情况;规范学校各项资金支付程序,确保学校资金安全;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好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和电算化磁盘数据等会计资料,按规定做好财会档案的归档和保密工作。

  4. 负责财政监制的非经营性收费收据及校内自印票据的购领、印刷、发放、缴销工作,并负责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催办缴销工作,按时做好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  5. 职工工资、离退休金、学生奖学金、校内各类津贴的发放,做好与代发银行的协调工作;个人所得税代扣工作,并及时进行申报;各代扣款项的扣款工作;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学生补助发放工作。

  6. 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、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。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,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并协助资产清查工作,真实反映学校资产使用状况,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。

  7. 负责财税工作和专项直接的管理工作,联络、结算、申报等事项

  8. 协调对内对外财务关系,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工作,接受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  9. 坚持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
  10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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