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为加强学校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,强化校园环境育人的教育功能,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优美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
第一条 学校成立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
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后勤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处主管领导担任,组员单位由党政办、后勤处、教务处、学工处、保卫处、校工会、爱卫会等部门领导组成;校园环境领导小组应在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、监督下工作,办公室设在后勤处。
第二条 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职责
组织设计、协调学校的校园环境总体规划、区域布置、校园文化、绿化、卫生、办公场所、教学场地等卫生管理,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、美化、净化和优化。
加强对学校校园环境管理,组织对各处(室)、二级学院的卫生检查、考核评比、评优促先。做好学校校园环境管理资料的收集、积累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第三章 校园设施管理制度
第三条 学校操场类的管理
(一)校园操场要求平整、环境整洁、道路通畅,学生活动面积充足,配备一定的体育活动器材、公共卫生间及消防通道。
(二)配备宣传报栏或画廊,定期更换宣传内容,位置醒目、便于阅读。
(三)操场内不得车辆出入,保护场面完好。
第四条 校园建筑物、构筑物的管理
(一)建筑物、构筑物结构安全可靠、无隐患,门窗、墙体完好,玻璃明净无缺损,无积尘。
(二)校园服务设施完好无缺,各类仪器设备、车辆、管道、管网运行正常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。
第五条 教室、办公室的管理
(一)教室应设置学习园地,教风学风良好,室内布置合理温馨,有助于学生学习听讲。
(二)教室桌椅摆放整齐,室内清洁卫生,各种用品用具统一保管存放。
(三)教室灯光明亮、智慧教室多媒体设施齐全,配备有广播、电视等辅助设施。
(四)办公室内整洁干净,办公桌椅摆放整齐,各种制度、规定、学风建设等上墙,节约能源,随手关灯。
第四章 校园环境卫生要求
第六条 校园环境卫生要求
学校后勤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的管理,制定校园环境管理细则,加强与学校各部门、各学院的沟通,校园环境人人有责。常态化、规范化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治理,保证校园道路通畅、安全,环境卫生整洁,绿化四季常青;做到:无杂物、无纸屑;烟头不落地、卫生无死角。公共卫生间要求整洁干净,及时冲洗,有排风无臭味,无乱涂乱画现象。加强学生餐厅卫生管理,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,保证师生员工就餐安全卫生。
第七条 个人行为准则
教师、学生要着装整齐、仪表端庄,上下课时不占道、不拥挤,不乱扔杂物,不随地吐痰,养成良好习惯。管理部门人员应以校为家、关心校园环境建设,做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表率,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。
第四章 校园环境检查与考核
第八条 学校校园环境管理小组可会同有关部门,组织对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指导、考核、评比,评比结果可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