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处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,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,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1.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校党政的要求,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计划、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2.组织开展法制教育、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、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3.负责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。开展人防、技防、物防建设,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、各重点、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,防止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。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。
4.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工作。做好门禁、校内务工、经商从业人员的管理,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暂住人员、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重点人口的管控。调解处理校内治安纠纷,群体性事件,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,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。
5.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。根据消防法规,组织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、消防隐患整改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6.负责校园交通管理。做好校内车辆出入、停放、行驶、交通安全宣传、交通设施建设等工作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7.负责学校教职工、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服务工作,为师生提供出境、特种行业政审等服务工作。
8.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;
9.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、治安灾害
事故,保护发案现场;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案件。
10.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、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