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及时处理各种日常事务,及时发现、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,确保学校安全、稳定、和谐,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值班原则
本制度所称值班,是指为达到上述目的,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,安排教职员工不间断连续在岗工作。值班工作应遵循“作风严谨、反应迅速、运转高效、应对得当、落实有力”的原则。学校值班工作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,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。
二、值班安排
(一)学校设总值班室1个,负责学校值班,地点在行政中心监控室,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:校领导在岗带班,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值班。各二级学院、图书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系统之内的值班工作,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。
(二)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,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查。
(三)工作日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至次日8:00;双休日、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值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。校值班人员安排由校党政办统一协调安排,并提前在网上公示。
三、值班职责
(一)值班领导职责。带班领导对当日值班期间学校各项工作负总责,其工作职责:
1.掌握值班期间学校整体情况,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反应,亲自指挥协调,妥善处置;
2.对值班人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;
3.巡视校园、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,检查各值班点、各部门工作到岗情况。
(二)校总值班室工作职责
1.保持学校24小时与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之间文电、联络畅通;
2.做好来电、来访记录,收集、整理值班信息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、沟通;
3.负责保持与学校应急指挥和决策机构的联络畅通,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及督办工作;
4.全面掌握各单位的值班地点、值班人员情况,确保整个值班网络体系完整,信息畅通,高效联动;
5.负责日常值班、节假日及重大敏感期学校值班工作的协调安排事宜;
6.负责指导分院值班工作,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;
7.配合各单位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,遇有紧急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,并按照领导指示妥善处置;
8.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当班未尽事宜做好交接工作;
9.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及时报告值班情况;
10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各办公室值班人员职责(包括生活教师)
1.按工作要求处理好本单位日常事务;
2.配合校值班室处理各类事务;
3.不定期对校园各重点部位进行巡视,配合校值班人员做好校园安全工作;
4.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,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。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,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。
四、值班纪律
(一)带班领导为当天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务必坚持在岗带班。确需离开岗位的,应及时协调其他领导代为履职,并向总值班室备案;因临时公务需离开岗位的,应明示工作去向,并告知总值班室。
(二)全体值班人员应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,切实履行职责,严格遵守值班纪律,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,应对迅速,处置及时。
1.严格保守党和国家、学校的秘密,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;
2.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,不得擅离职守;
3.熟记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,熟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,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;
4.确保信息畅通,做到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;
5.不在值班期间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;
6.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,交班人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及有关情况交接清楚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按时交接班,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,不得出现空班现象。
五、违纪处理
1.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没有按要求值班(或没有到班),如发生失盗、失窃现象,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,并按一定比例赔偿经济损失。
2.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时,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,造成一定损失,经学校研究给予适当处理。
4.值班员迟到或早退20分钟内扣当月工资10元,迟到或早退超二十分钟扣当月工资20元;
5.值班期间领导经实地查岗或电话查岗发现有缺岗现象,每次扣50元;
6.值班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产丢失和损坏的,视情节轻重赔偿50%-100%的损失;
7.值班期间私自找人替班,须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,否则以缺岗处理,出现安全事故,由原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