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门禁管理制度
为维护校园正常的工作、教学管理秩序,切实保证全体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校实行门禁管理,执行门禁制度,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,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。必须做到按时到岗,坚守岗位,忠于职守,严守纪律,认真负责,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做好门禁管理,做到态度和气、文明礼貌。
二、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主动出示证件(学生证、工作证、陕服学工小程序、工勤人员通行证)等相关证件进入校园。未带相关证件的人员,经验证确认身份后进入校园;
三、校外人员谢绝进入校园,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,请提前与业务部门联系,由业务联系部门告知保卫处、门卫登记后方可入校。外访人员进入学校,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。
四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。
五、严禁酗酒、闲杂人员、推销商品人员及可疑人员进校或在学校三包范围内摆摊叫卖,禁止外卖进入校园。
六、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准入校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校方同意。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,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。
七、本校机动车辆凭校园车辆通行证通行;食堂、超市等运送货物车辆凭通行证在规定时间(上午7:00-9:00,下午15:00-17:00)由北门进校;外来车辆(出租车、网约车等)不得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,乘车人应出示校内有效证件,经门卫查验同意后,方可进入,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。
八、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询问登记后进入校园。
九、学校内的各种物品出校(含教职工、施工车辆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校),须凭有效出门证明,门卫登记后放行;学生携带贵重物品出校,凭学生证和身份证登记后放行。发现物、证不符等异常情况的,门卫有权将所带物品暂扣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。
十、如发生突发性事件,门卫要及时通知保卫处,保卫处要按相关要求处置并报告校领导,且视情况报警。
对违反本制度的师生员工,门卫人员有权劝阻、批评制止,仍不改者,学校视情节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;其他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,师生员工有义务向保卫处报告,保卫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